平台仅作为交易撮合与资金托管服务商,为通过平台官方流程达成的订单提供交易担保,交易双方自愿遵守平台内部交易规则、配合平台管理。
1. 收款保障:租客支付租金后,平台托管资金;号主按约交付账号且租客确认后,平台按照租客实际消耗的哈夫币向号主结算租金。
2. 损失赔偿:因租客违约(使用外挂、恶意毁约等)且有确凿证据的,平台可启动押金扣罚程序,将部分或全部押金划转给号主作为补偿。
3. 平台不承担以下责任:
号主承诺对出租的账号拥有合法、完整、无争议的处分权。若因权属问题(如账号非号主本人所有、账号被第三人回收、第三人与号主产生账号共有权纠纷)导致第三方索赔或平台损失,号主须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并赔偿平台及租客的全部损失。
租客首次上号后 10 分钟内需完成验号(检查账号状态、仓库、人脸识别等),超时未提出异议视为通过,此后不得以账号问题为由无责取消订单;若因租客不配合号主而导致无法完成人脸验证,租客不得主张取消本次交易。
因不可抗力(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运营方封停账号、服务器关闭、法律法规变化)导致交易无法继续的,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平台按实际使用比例结算后终止订单。平台不对号主、租客的游戏收益作任何承诺。
平台不对号主提供的账号历史封禁记录之外的隐藏风险承担责任,但在号主故意隐瞒的情况下,平台会配合租客向号主索取合理赔偿。
1. 10M 哈夫币计 1 天租期,到期后无论是否打完均进行全额结算,剩余哈夫币归号主所有。到期后租客如需续租,需与号主协商,续租与否均需在沟通群内说明;若号主同意续租,租金按照 10 元/天,租期内的哈夫币归属租客所有。号主有义务在租期结束前 1 天告知租客租期即将到期,若未履行该告知义务,则默认租期到期后自动延期 1 天。
2. 租赁期限自拉群并解除人脸识别后起算。拉群后一小时内,若租客未联系号主进行上号操作,则直接开始计算租赁期限;租赁结束时间以在群内向客服结算为准。
3. 租赁期限内,若剩余哈夫币金额在 1M 及以下(出租时账号初始金额在 100M 以下的情况除外),则须在 3 日内打完剩余哈夫币(若剩余租赁期限不足 3 日的不受此规则约束),3 日到期无论是否使用完毕,均直接进行结算。
4. 短期封号对租期的影响将依据责任情况进行调整。若因租客原因导致封号 3 天,租客需正常承担这 3 天的租期;若因号主原因导致封号 3 天,则需在原租期基础上增加 3 天租期。
5. 大账号租赁适用规则:账号哈夫币为 300M 至 500M 区间的账号,最长结算周期不得超过 30 天;哈夫币超过 500M 的账号,最长结算周期不得超过 45 天。
1. 哈夫币使用原则:下单后必须全部打完,非账号自身问题(如封禁、无法登录)不得退号或退币;租客强制退号,结算时须向平台支付订单账号总价 20% 的违约金(从押金中扣除,剩余押金退还租客)。
2. 仓库物资议价:号主与租客可自行协商仓库物资的零售或打包价格,双方均有权拒绝议价;在租期未开始计算前协商不成可取消订单,号主联系客服重新上架;号主同意免费的,租客免费使用;协商定价的,租客打完哈夫币后在群内转账给号主,平台不赚取任何仓库差价。
3. 人脸识别责任:租客上号后必须先开"零号大坝-常规行动"检查人脸状态,确认无限制或解人脸后再使用哈夫币。未提前检查就直接使用哈夫币,导致人脸验证无法解除的,已用哈夫币由租客承担,按比例结算。若因号主自身原因(无法配合人脸验证)导致人脸验证无法解除的,为角色配置作战装备所消耗的哈夫币由号主承担。
若租客未与号主协商且额外消耗号内物品,则需按照如下市场均价(如有价格变动请以平台答复为准)对号主进行赔偿:AWM 子弹 0.6 元/发;六甲 1 元/个;六头 1 元/个;雷包 1 元/个。
1. 结账申请:租客使用完账号或申请结单后,双方可在群内联系财务处理(工作时间为 10:00-20:00,其余时间不回复)。
2. 租客退押金:号主结账后,租客需在当日 20:00 前私聊客服申请退还押金,按原路退回。如未收到退款,请及时联系原出售客服,以免产生误解。
3. 号主结账前义务:号主结账前须检查账号内物品是否有被额外使用,先与租客结算额外费用,再联系财务结算哈夫币。若号主先结算哈夫币导致租客押金退回后无法追回额外费用,损失由号主自行承担。
4. 额外费用追索时效:租客未在 24 小时内向号主支付额外使用费用的(有特殊原因需及时联系售后客服),号主应及时联系原客服或售后客服处理。若租客在 48 小时内仍未支付,平台将扣除租客押金的 50% 赔付给号主。
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因本协议产生的争议,各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可向平台运营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平台客服记录、群内聊天记录、系统日志等电子数据可作为争议解决依据。
平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或业务需要修改本协议,修改后的协议在平台公示后生效,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即视为同意修改。本协议自号主、租客首次使用平台服务(包括但不限于发布、下单、付款、登录账号等行为)时生效。
本协议中的"外挂"是指未经许可或授权,通过技术手段对计算机程序(如网络游戏、软件系统等)的正常运行进行干预、修改、控制,以实现超出原程序功能或违反程序规则目的的程序或工具。
1. 租客首次上号后 10 分钟内完成验号(检查账号状态、仓库、人脸识别等),超时未提出异议视为验号通过,此后不得以账号存在问题为由无责取消订单;若因租客不配合号主而导致无法完成人脸验证,租客不得主张取消本次交易。
2. 仅以下情形可无责取消本次交易:① 租客尚未上号且号主失联;② 账号信息错误(哈夫币数、游戏皮肤与此订单账号不符);③ 号主无法配合完成人脸验证。无责取消时如有消耗,按实际消耗哈夫币结算。
租赁期间,非账号问题且无异常/封禁情况下,租客如需退号,结算时须向平台支付订单账号总价 20% 的违约金(从押金或租金中扣除,剩余押金和租金退还租客),且在租赁期限内,若租客每日实际消耗的哈夫币数量低于 10M,应当根据实际使用天数,将每日消耗量补足至 10M 进行结算。
若因账号本身问题(如账号信息不符)导致租客无法正常使用,租客可无责退租,按实际使用哈夫币结算。
号主隐瞒封禁历史(黑屋号)对租客造成重大影响的(投诉罚款、追缴、退大单、长时间机器码、降级、重考),导致租客进行退租的,号主仅按消耗哈夫币数量的 70% 结算;号主隐瞒账号重大违规历史导致租客出现较大损失的,不予结算。
1. 号主应在约定的在线时间内(如未约定默认 24 小时在线)配合租客上号。若租客租赁期间累计出现两次及以上等待次数(单日等待次数至多计一次),且每次等待时长超过两小时仍未获得号主的辅助上号服务,租客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。在此情况下,租赁费用按照租客实际使用哈夫币的 80% 进行结算,其中平台仅向号主支付该结算金额的 50%。
2. 账号租赁期间未经租客同意,号主不得私自登录该账号。若出现号主登录租赁账号的情况:未对租客造成实际影响的,首次违规予以免罚(视作误登);若第一次登录账号对租客造成实际影响,或自第二次登录该账号起,每次登录需向租客支付 20 元罚款;若出现两次及以上登录行为,租客的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哈夫币的 70% 进行结算,平台仅向号主支付该结算金额的 70%。号主中途登录账号导致出现哈夫币丢失、封号等问题的,由号主自行承担对该账号带来的不利后果,租客无责。
3. 账号正常租赁期间,若非租客原因,号主单方面终止租赁,平台不予结算号主任何费用,并有权从押金中扣除相当于租客实际损失的金额。
(一)租客遇任何封号(7 天/30 天/10 年),需在知晓后 2 小时内主动告知平台与号主,并联系客服;未上报被平台发现的,平台有权扣除全部押金及租金,将租客押金赔付给号主之后,进行强制结算。
(二)租赁期限内封号时长及赔付规则:
本平台所设三方群聊仅用于账号扫码登录(扫号)。除扫号外,任何其他事宜(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协商、争议沟通、问题反馈等)须通过平台客服渠道处理。
1. 号主不得与租客私下添加任何联系方式(双方互加即算,包括但不限于微信、QQ、手机通讯等形式)。一经发现,平台有权采取以下措施:
2. 租客不得绕过平台与号主再次私下交易,违反者平台永久拉黑,后续双方纠纷平台概不负责。
3. 已交易过的客户若重新出租或租号,需联系平台重新上架、选号;账号在交易结束后,号主须及时修改密码,若因号主未及时修改密码导致后续产生纠纷,平台概不负责。
未经号主同意,租客不得使用号主的非租赁范围物品(如改名卡、仓库内额外装备、任务道具点卷三角洲卷任务等)。擅自使用者,按平台公示的市场价赔偿。租客不得故意销毁、浪费号主虚拟资产(如丢弃高级装备),一经证实,按市场价进行赔偿。
租客改账号名需提前征求号主同意,并报销 10 元改名卡费用。
租赁期限到期后,若租客想要续期,需要在群内与号主协商。若号主同意续租,但双方未明确续租租金的,默认按照 10 元/天计算,租期内的哈夫币归属租客所有。号主有义务在租期结束前 1 天提醒租客,否则默认延期 1 天,该延期期间租客正常使用无额外付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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